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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市政府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行政审批项目公示栏

一、 港航管理审批项目(13项)

服务项目
审批依据
服务程序
申报材料
依据及收费标准
承诺时限
水路运输企业开业、增加运力、变更经营范围(申请经营市内水路运输业务的企业、单位、个人以及经营省内普通货物运输的个体(联户)的筹建、开业、新增运力、变更经营范围的审批。经营货运的企业新增动力除外)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细则》
《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审批——核发
1、向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;3、地市级港航管理部门作出审批决定;4、核发有关证件和审批文件。
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、(交通部[87]交河字680号)
120元
40个工作日
跨省水路运输企业开业、增加运力、变更经营范围(经营跨省、跨地市客运、货运、危险品运输的企业、单位和三资水运企业以及个体(联户)申请跨省普通货物运输的筹建、开业、新增运力、变更经营范围的;企业调整跨省、跨地市客运航线;调整集装箱班轮内支线)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细则》
《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上报
1、向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;3、地市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上报。
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、(交通部[87]交河字680号)
120元
40个工作日
 
服务项目
审批依据
服务程序
申报材料
依据及收费标准
承诺时限
 
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设立、变更、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服务业管理规定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审批——核发
1、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;3、地市级港航管理部门作出审批决定;4、核发有关证件和审批文件。
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、(交通部[87]交河字680号)120元
30个工作日
市内货运企业的新增运力、市内客运企业调整客运航线登记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核发
1、向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;3、地市级港航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核发有关证件和登记文件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核发船舶营运证(市内客、货运以及个体省内货运船舶的营运证)核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细则》
《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核准
1、向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;3、地市级港航管理部门作出核准并上报。
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、(交通部[87]交河字680
号)50元
40个工作日
 
服务项目
审批依据
服务程序
申报材料
依据及收费标准
承诺时限
特种港口经营业务申请(从事集装箱港埠经营、汽车滚装港埠经营申请,三资企业从事港口业务经营)审核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》《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》《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上报
1、向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;3、地市级港航管理部门作出审核上报。
《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》《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细则》、(鄂交运安[2000]729号
120元。
10个工作日
三资企业经营水路运输服务业的设立、变更审核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服务业管理规定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上报
1、向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;3、地市级港航管理部门作出审核上报。
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、(交通部[87]交河字80号文120元。
10个工作日
港埠经营、水路运输业服务代理业停业备案
 
 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核准
1、向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;3、地市级港航管理部门作出核准并收回有关证照。
不收费
10个工作日
减少运力备案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核准
1、向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;3、地市级港航管理部门作出核准并收回《船舶营业运输证》。
交由省局出具正式的船舶营运证注销证明书。
不收费
10个工作日
 
服务项目
审批依据
服务程序
申报材料
依据及收费标准
承诺时限
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下(含100万吨)的港口规划备案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》《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上报
由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,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,并报上级港口管理机构备案。
不收费
7个工作日
港埠经营许可、变更经营范围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》《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审批——核发
1、向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当地县级港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;3、地市级港航管理部门作出审批决定;4、核发有关证件和审批文件。
《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》、《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120元。
10个工作日
港口岸线使用许可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》《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办理
1、提出申请;2、当地所属行业部门提出意见,并报市港航部门审批;3、办理收费许可手续。
根据〈湖北省港口管理实施细则〉港口岸线实行有偿使用制度,目前交通部正出台收费标准。
21个工作日
修建与通航有关的设施审核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办理
1、提出申请、并说明修建与通航有关设施的各类尺度。2、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内河通航标准》进行审核,并提出意见。
不收费
14个工作日
 
二、 道路运输审批项目(14项)(备注:申报材料暂沿用原交通部有关标准,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的实施细则出台后,按新的规定执行。)

服务项目
审批依据
服务程序
申报材料
依据及收费标准
承诺时限
道路旅客运输停、歇业核准
《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审查——核准
1、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停业、歇业申请书;2、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(正、副本)。
不收费
30个工作日
道路货物运输停、歇业核准
《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审查——核准
1、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停业、歇业申请书;2、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(正、副本)。
不收费
5个工作日
机动车驾培停、歇业核准
《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审查——核准
1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停业、歇业申请书;2、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(正、副本)。
不收费
30个工作日
机动车维修停、歇业核准
《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审查——核准
1、机动车维修业户停业、歇业申请书;2、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(正、副本)。
不收费
30个工作日
道路运输年度审验核准
《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审查——核准
1、向运管部门提交统计表;
2、向运管部门提出申请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(含旅游、包车客运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许可决定
1、申办道路旅客运输业申请书;2、经营性可行性报告;3、车辆、设施、资金、人员条件证明;4、安全生产制度文本;5、资信证明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 
服务项目
审批依据
服务程序
申报材料
依据及收费标准
承诺时限
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许可决定
1、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开业申请书;2、出具车辆条件、设施条件、资金条件、人员条件等有效证明;3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,写明经营范围;4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许可决定
1、道路危险运输业户开业申请书;2、有10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(配通讯工具);3、有直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、装卸、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;4、有健全安全操作规程、岗位责任责任制、安全质量教育等规章制度。5、资信证明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新增客运班线许可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《湖北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(招投标)——许可决定
1、拟开线路的可行性报告,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;2、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明;3、书面申请以及向车籍地县(市)级运管机构盖章确认的《湖北省道路旅客运输线路审批表》或《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线路审批表》;4、与到达地经运管机构核准的客运站签订的进站协议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申请——考核——许可决定
1、申请书(四张免冠彩照);
2、申请人驾驶证、身份证复印件;
3、提交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》。
收费;《省物价局关于全省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》鄂价能交函[2002]80号。
 
20个工作日
危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许可(含押运员、装卸管理人员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
申请——考核——许可决定
1、申请人必须持营业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;2、申请人驾驶证、身份证复印件;3、四张免冠彩照。
收费;《省物价局关于全省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》鄂价能交函[2002]80号。
20个工作日
道路运输站(场)经营许可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许可决定
1、道路运输站(场)经营开业申请书;2、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(场);3、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;4、有相应的设备、设施;5、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。
不收费
15个工作日
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许可决定
1、新办机动车维修业申请书;2、作业场所的有效证明;3、维修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;4、与申请类别相适应的设备检定证明(要求附主要设备资质);5、必要的环保措施;6、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制度。
不收费
15个工作日
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 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许可决定
1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开业申请书;2、申请人主管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;3、申办驾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;4、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;5、有专业的教学人员,管理人员;6、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、设备、场地。
不收费
15个工作日
 
 
三、 公路、大桥管理审批项目(9项)

服务项目
审批依据
服务程序
申报材料
依据及收费标准
承诺时限
对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现场查看——审批
1、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;2、现场观看核查立方、
株数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。
不收费
14个工作日
对因修建铁路、机场、电站、通信设施、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、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审批
1、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;2、提交设计图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对跨越、穿越公路、修建桥梁、渡槽或者架设、埋设管线等设施,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、埋设管(杆)线、电缆等设施的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审批
1、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;2、提交设计图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对因抢险、防汛需要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修筑堤坝、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审批
1、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;2、提交设计图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对铁轮车、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审批
1、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;2、车辆的行驶证件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 
服务项目
审批依据
服务程序
申报材料
依据及收费标准
承诺时限
对超过公路、公路桥梁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、限高、限高、限宽、限长标准的车辆的审批
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
申请——审查——选定运输路线——签定有关协议——核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
1、货物名称、重量、外廊尺寸及总体轮廓图;2、运输车辆的车牌型号、自载质量、轴载质量、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,载货时总的外廊尺寸等有关资料;3、车辆行驶证;4、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。
不收费
15个工作日
 
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审批
1、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;2、提交设计图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对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审批
1、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;2、提交设计图或平面布置图。
不收费
20个工作日
对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(杆)线、电缆等设施的审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签定合同——颁发施工许可证——路政现场监督
1、施工用图;2、施工平面图;3、施工路段;4、施工时间;5、施工面积;6、施工深度;7;施工说明。
不收费
10个工作日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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